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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外国法制史》教学大纲第三章

来源:河南自考网   加入时间:[2019-07-26 16:09]    点击数:

  第三章 古希腊法
  
  本章重点:古希腊法的概念;雅典法的发展过程;雅典民主制;古希腊法与古东方法的关系
  
  第一节 古希腊法概述
  
  一、 古希腊法的概念
  
  古希腊法泛指公元前12-公元前4世纪存在于古希腊地区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 称。
  
  二、 古希腊法的发展
  
  公元前20世纪左右较初的法律;“线形文字法”;“荷马时代”的各城邦法;成文法阶段;公元前3世纪后,古希腊法走向衰落。
  
  三、 古希腊法的基本特点
  
  四、 古希腊法的历史地位
  
  第二节 雅典法
  
  一、 雅典法的发展
  
  提秀斯立法改革;
  
  德拉古立法;
  
  梭伦立法;
  
  克里斯提尼立法;
  
  伯里克利立法。
  
  二、 雅典民主制
  
  (1) 雅典民主制的表现
  
  (2) 雅典民主制的局限
  
  (3) 雅典民主制的原因
  
  三、 所有权
  
  私人所有权的发达和保护。
  
  四、 债
  
  契约之债和损害赔偿之债的区分。
  
  五、 婚姻、家庭和继承
  
  一夫一妻制和离婚;原则上的男性继承权;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。
  
  六、 刑法
  
  国事罪的突出地位,刑罚种类的多样性。
  
  七、 司法制度
  
  雅典的司法机构;陪审制;私诉和公诉。
  
  第三节 古希腊法与古东方法的关系
  
  一、 古希腊法与古东方法的相互影响
  
  二、 古希腊法与古东方法之间的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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